在集团化管控系统中,二级公司董事会作为决议执行的要害枢纽,其流程规范性直接关系到集团谋划危害的可控性,强化对二级公司董事会流程规范性检查,是集团优化管控效能、提升整体治理水平的主要抓手。
. 严酷比照集团 “三重一大” 决议实验细则,审查重大投资、人事任免等事项是否经规范的前置研究、整体审议与表决,确保决议程序与集团高度契合,在聚会流程层面,依据集团圆会治理规范,核查聚会通知时效、参会职员、议程设置合理性,包管聚会决议的正当性与有用性。检查中发明,部分二级公司保存重大事项为上报董事会征象,尚有在召开董事会时,部分董事未能充分揭晓意见,决议历程缺乏纪录与跟踪,导致决议责任难以明确。针对上述问题,已提出整改步伐,一是完善决议制度:制订《董事聚会事规则》,明确重大事项界定标准、上报流程与时间节点,要求所有重大事项必需提交董事会审议。二是强化纪录治理:建设标准化聚会纪录模板,详细纪录讨论历程、不同意见及表决情形,运用信息化系统对决议事项举行全流程跟踪,明确责任部分与完成时限。
通过这次抽查事情,不但提升二级公司治理效能,更有助于强化集团协同性与危害防控能力,集团将一连完善检查机制,以流程规范为基石,筑牢集团高质量生长的制度屏障。